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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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RJ2017-ZYP-013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项目名称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万吨/年电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胡雪莲 |
建设单位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曾天波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马场坪镇瓮福工业园区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贞祥、钟正成 | ||
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2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曾天波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评审专家 | 文应财、张薇、黎东霞 | 评审时间 | 2017年3月 30日 |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电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
拟建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马场坪镇瓮福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代码:26
项目预计总投资:28889.37万元
项目内容:公司为了加速产业发展,新建年产2万吨无水磷酸铁生产线。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评价单元 | 岗 位 | 作业场所(设备/地点)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人数 | 日接触时间(h) | 接触频次 | 接触方式 |
磷酸铁反应过滤评价单元 | 溶解工序操作工 | 配制槽、储槽、反应釜、储罐、双层推进式搅拌桨、反渗透纯水设备、磷酸铁反应车间等。 |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 | 12 | 2 | 每班接触1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反应工序操作工 | 噪声、过氧化氢、磷酸、氨、磷及其化合物 | 16 | 6 | 每班接触1至3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
检测人员 |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过氧化氢、磷酸、氨 | 8 | 2 | 每班接触1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
过滤评价单元 | 过滤洗涤工序操作工 | 精密过滤器、PPH计量罐、料饼分散搅拌釜、全自动立式压滤机等。 | 噪声、磷及其化合物 | 20 | 6 | 每班接触1至3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干燥脱水评价单元 | 干燥工序操作工 | 闪蒸干燥设备、动态脱水炉、涡轮除湿机、螺杆空压机、磷酸铁烘干车间等。 | 高温、噪声 | 16 | 6 | 每班接触1至3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脱水工序操作工 |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 | 12 | 6 | 每班接触1至3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
破碎/混批/包装操作工 |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 | 20 | 6 | 每班接触1至3次,每次接触2小时。 | 定点、巡检 | ||
公用辅助系统评价单元 | 公辅人员 | 综合楼、厕所、食堂、磷酸铁成品库房等。 | 电焊烟尘、噪声 | 41 | 1 | 每班接触1次,每次接触1小时。 | 定点、巡检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和现场调查,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包括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化学物质(包括过氧化氢、磷酸、氨)、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经综合分析,该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应能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防治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
①在氨水储槽、双氧水储槽、磷酸储槽分别设置自动液位仪。
②在储槽区设置围堰、毒物监测报警仪、风向标。
③在磷酸铁反应过滤车间反应釜旁设置通风排毒系统、毒物监测报警仪。
2、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相关要求,为该拟建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操作人员配备合格、高效的防尘、防噪等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培训、督促工人正确配戴。
3、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该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应设置辅助用室(应包括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妇女卫生室,并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111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6、拟建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议在距离储槽区、磷酸铁反应过滤车间15m范围内设置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袋、冲淋设施、洗眼器和安全溶液等,并与就近的外部救援机构签定应急救援协议。
7、该拟建项目投产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8、拟建项目应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单独列出职业卫生经费,包括防护设施设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救援设施与用品等相关费用,确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能够满足该拟建项目实施的需要,并做到专款专用,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及防护设施的落实提供资金保证。
9、该拟建项目属职业危害严重的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建成投入试生产期间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投入生产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机构及人员具有相关资质,项目在其业务范围内;
2. 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评价项目基本完整。
3.报告正文有部分内容需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结论:
修改完善经专家组认可签字后给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