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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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RJ2017-ZYP-017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项目名称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净化磷酸扩能至18.45万吨/年P2O5改建项目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胡雪莲 |
建设单位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桂兰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雪莲、徐帮文 | ||
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2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桂兰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评审专家 | 黎东霞、文应财、张薇 | 评审时间 | 2017年3月30 日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净化磷酸扩能至18.45万吨/年P2O5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净化磷酸装置内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839万元
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建设规模:磷酸,扩能8.45万吨/年,扩能至18.45万吨/年。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在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类比项目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评价 单元 | 工种/岗位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人数 | 预期接触时间与频度 | 作业 方式 |
预处理工序 | 预处理加料工 | 氢氧化钠、其他粉尘、噪声、磷及其化合物 | 4 | 加料时接触钡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其他粉尘、磷及其化合物2小时,其余时间在休息室 | 定点 |
硅藻土加料工 | 硅藻土粉尘、噪声 | 4 | 加硅藻土时接触2小时,其余时间在休息室 | 定点 | |
反应工 | 磷酸、磷及其化合物、硫酸、砷化氢、氟化氢、氟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二氧化碳、砷及其化合物、硫化氢、噪声、高温 | 12 | 巡检2小时(每3小时巡检一次,每次0.5小时),DCS控制室10小时 | 定点+巡检 | |
浓缩工 | 磷酸、磷及其化合物、氟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 | 4 | 巡检2小时(每3小时巡检一次,每次0.5小时),DCS控制室10小时 | 定点+巡检 | |
过滤工 | 磷酸、磷及其化合物、氟及其化合物、噪声 | 12 | 巡检2小时(每3小时巡检一次,每次0.5小时),DCS控制室10小时 | 定点+巡检 | |
净化工序 | 净化工 | 钡及其化合物、磷酸、磷及其化合物、氟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硫化氢、甲基异丁基酮、噪声、高温 | 8 | 巡检2小时(每3小时巡检一次,每次0.5小时),DCS控制室10小时 | 定点+巡检 |
后处理工序 | 后处理工 | 其他粉尘、过氧化氢、磷酸、磷及其化合物、氟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噪声、高温 | 8 | 巡检2小时(每3小时巡检一次,每次0.5小时),DCS控制室10小时 | 定点+巡检 |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硅藻土粉尘、磷酸、磷及其化合物、钡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改建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硅藻土粉尘、磷酸、磷及其化合物、钡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温、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改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评价结论:
根据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该改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该改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该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议下一步设计中具体落实冲淋洗眼设施的具体设置位置,冲淋洗眼设施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在预处理车间设置氟化氢、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具体落实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位置。
2.根据《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的规定为有毒气体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工作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为密闭空间作业场所人员配备安全帽、长管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为腐蚀性作业场所人员配备工作帽、防腐蚀液护目镜/面罩、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酸碱服。
3.该改建项目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外包合同应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劳季节性用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劳动合同告知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和合格、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
4.运行、维修过程中如涉及有外委单位时,应对外委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员工职业卫生培训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其它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并在项目运行投产后应加强对外委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如建设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业,应同时加强临时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等。
5.在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前制定完善的施工、调试和试生产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进行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时,应加强与现有1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生产装置之间的沟通、协调,以降低相互之间的影响。在进行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时,相关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应急救援设施的有效性。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机构及人员具有相关资质,项目在其业务范围内;
2.评价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要求》的要求;
3.报告正文部分内容需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结论:
修改完善经专家组认可签字后给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