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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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RJ2016-ZXP-019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贵州遵义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胡雪莲 |
建设单位 | 贵州遵义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开军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遵义市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雪莲、王传兰 | ||
调查时间 | 2016年4月10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开军 |
采样、检测人员 | 杨勇勇、罗仁林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4月28日-30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开军 |
评审专家 | 陈朝体、周科俊、陈思兰 | 评审时间 | 2016年12月31 日 |
项目简介
贵州遵义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是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从广东引进的以建设工程用混凝土搅拌站和商品砼供给为主的民营企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公司拥有2条180混凝土生产线,公司现有职工34人,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企业。
该用人单位自建成投产以来,公司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辅助生产设施(供水、变配电系统等)运行正常;防尘防毒、降噪减振装置设施及辅助用室配备基本齐全合理,运行情况正常;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责任制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完成了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此次评价为首次职业卫生评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该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评价 单元 | 工种/岗位 | 作业/ 巡检地点 |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产生来源 | 工作时间(h/班) | 接触频率 | 接触人数(人) |
原料堆场单元 | 铲车司机 | 原料堆场 | 粉尘、噪声 | 装载机对原料进行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 | 8 | 装载机操作室粉尘、噪声接触6h,休息室2h | 2 |
搅拌楼单元 | 调度 | 调度操作室 | 粉尘、噪声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 8 | 操作室接触粉尘、噪声8h | 6 |
化验员 | 检验室、搅拌楼取样点、调度操作室 | 粉尘(其他粉尘、水泥尘)、噪声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分析时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 8 | 检验室接触粉尘、噪声5h,搅拌楼取样点接触粉尘、噪声1.5h,调度操作室接触粉尘、噪声1.5h | 8 | |
机修工 | 生产现场、休息室 | 粉尘(其他粉尘、水泥尘)、噪声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 8 | 每班巡检4次,每次0.5h,生产现场共接触粉尘、噪声3h,休息室接触粉尘、噪声5h | 4 | |
公用辅助设施单元 | 场地工 | 生产现场、休息室 | 粉尘、噪声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 8 | 休息室接触粉尘、噪声2h,每天现场接触2次,每班2h,生产现场共接触粉尘、噪声6h | 3 |
过磅员 | 地磅房 | 粉尘、噪声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 | 8 | 过磅室接触粉尘、噪声8h | 2 |
根据该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与生产环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时间,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该用人单位重点评价因子为其他粉尘、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充分考虑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类别。
评价结论:
本报告对赤水市鸿锐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进行逐项评价,其分项结论如下: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6.应急救援 | 符合 | |
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该用人单位2016年11月组织了15名员工进行了在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无2014年、2015年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具体分析见第8章。 |
8.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 基本符合 | 该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备的防尘口罩、耳塞、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该用人单位员工现场有部分员工佩戴纱布口罩。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组织员工进行了日常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资格证。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基本符合 | 该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正在办理中。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建议: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定期对下料阻尘板、防尘、防雨罩、筒仓除尘器、配料仓除尘器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
(4)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更改搅拌机除尘系统,使搅拌机除尘系统形成微负压,并能自动清灰。及时非搅拌机给料皮带下料口胶帘进行补充维护。
(5)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在以后工作中应坚持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时、离岗时以及应急健康检查和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全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单位资质有效。
2.报告书评价程序、评价方法、编制格式等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3.报告书内容全面,引用标准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准确、调查资料可行,评价结论客观,措施建议基本可行。
4.报告正文部分内容需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
结论:
修改完善经专家组认可签字后给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