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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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RJ2015-ZXP-092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贵州贵阳中亚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项目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王静 |
建设单位 | 贵州贵阳中亚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罗江平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园区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静、陈子德 | ||
调查时间 | 2016年10月20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罗江平 |
采样、检测人员 | 代大志、刘镱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罗江平 |
评审专家 | 文应才、蒋韬、李红 | 评审时间 | 2017年6月8日 |
项目简介
名 称:贵州贵阳中亚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规 模:年产量约60万条袋,年产值约2300万元;
占地面积:11783.9平方米;
地 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园区;
投资规模:总投资200万元;
投产运行时间:2011年3月建成投产
劳动定员:到目前为止,企业现有员工98人,其中一线作业人员89人(其中含女职工63)人,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9人;
工作制度:企业年工作时间340天,一线作业人员工作制度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8h。行政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白班制。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 评价单元 | 岗位 | 接触人数 |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 接触途径 | 状态 | 活动范围与接触时间 |
1 | 备料评价单元 | 拌料工 | 2 | 聚丙烯粉尘、 | 通过呼吸系统接触 | 固态 | 拌料机旁加料4小时,在休息区休息4小时。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拉丝工 | 4 | 其他粉尘 | 通过呼吸系统接触 | 固态 | 在拉丝机设备旁作业4.5小时,在休息区休息3.5小时。 |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2 | 内膜制作评价单元 | 内膜制作工 | 2 | 聚乙烯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固态 | 在烫膜设备旁作业6小时,在休息区休息2小时。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一氧化碳、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气态 | |||||
高温 | 通过肌体接触 | - | |||||
3 | 编织评价单元 | 织布工(一车间) | 12 | 其他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固态 | 在圆形织布机设备旁作 7小时。 在休息区休息1小时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织布工(二车间) | 2 | 其他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固态 | 在圆形织布机设备旁作业7小时。在休息区休息1小时 |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织带工 | 3 | 其他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固态 | 在织带机设备旁作业5小时,在休息区休息3小时。 |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4 | 印刷裁剪评价单元 | 裁带、裁布 | 4 | 聚丙烯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固态 | 裁剪作业6小时,在休息区休息2小时。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
印刷工 | 2 | 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气态 | 在印刷机旁作业1小时在休息区休息7小时。 | ||
5 | 制袋评价单元 | 缝纫工 | 55 | 聚丙烯粉尘 | 通过呼吸道吸入 | 非稳态 | 在缝纫生产线缝纫作业7小时。 |
噪声 | 通过听觉系统接触 | 非稳态 |
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聚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通过对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该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产生毒物(苯、甲苯、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该用人单位织布工(一车间)、织布工(二车间)、缝纫工岗位的8h等效声级超过卫生限值85dB(A),其它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贵州贵阳中亚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分项结论表
序号 |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 | 总体布局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将产生并散发化学有害物质(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等)的印刷车间设置在厂区东面,位于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W风的下风侧,对位于西面的缝纫车间和西北侧的员工宿舍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 编制车间厂房与厂区员工食堂建筑物之间为临近布置,编制车间车间不能形成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及通风条件。 |
2 | 设备布局 | 不符合 | 1)用人单位将对挥发的有毒气体(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等危害的印刷作业点设置在印刷车间厂房东北角,为自然通风方向的上风向,印刷区与裁剪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2)将制膜生产线布置在编织车间西北侧,为自然通风方向的上风向;对挥发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制膜生产线与编织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3)用人单位集装袋生产工艺均采用半机械化,原料加料、调配油墨为人工作业,对人工调配油墨的作业点,未采取隔离措施。 |
3 | 建筑卫生学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编制车间厂房与厂区员工食堂建筑物之间为临近布置,编制车间车间不能形成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及通风条件。用人单位对挥发一氧化碳、有害物质的制膜生产线未采用局部排风方式;投料平台、织布区、裁剪平台等工作地点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
4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该用人单位织布工(一车间)、织布工(二车间)、缝纫工岗位的8h等效声级超过卫生限值85dB(A), |
5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不符合 | 1)、对挥发的有毒气体(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等危害的印刷作业点与裁剪区未隔离分开设置措施。 2、对挥发的有毒气体(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等危害的印刷作业点设置在印刷车间厂房通风口的上风侧,易产生毒物(一氧化碳)的制膜生产线设备与编织车间进门口临近布置,为工作地点自然通风的上风侧。 3、对挥发毒物(一氧化碳)的制膜生产线设备未设置有有抽风净化装置。 4、对挥发毒物(一氧化碳)的聚乙烯生产厂房和对挥发的有毒气体(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等危害的印刷车间厂房未设置事故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设施。 |
6 | 应急救援设施 | 不符合 | 1该用人单位未在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中毒的印刷区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如现场洗眼器,配置防毒面具、正压防化防护服等)和应急设施(如对讲机等)应急救援物资。 |
7 | 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2015年、2016年接害人员体检率分别为46.67%、89.88%,未能达到接害人员100%全员体检。 |
8 |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 不符合 | 未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要求为接触的印刷工未配发防静电工作服。执行方面,接触苯、甲苯、乙酸乙酯的印刷工作业人员未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接触噪声在80dB≤LEX,8h<85 dB范围的织布工(一车间)、织布工(二车间)、缝纫工岗位的作业人员存在有未配戴防耳用具现象, |
9 | 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用人单位设置浴室喷头数量不够,未能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设置浴室、盥洗室。 |
10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1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 | 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 | 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符合 | 用人单位为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属于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行业,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风险划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行业,结合该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设备布局、其存在的毒物、现场测定结果及接触水平评价的综合分析,企业职业危害风险程度为较重。
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的建议
(1)鉴于用人单位接触织布工(一车间)、织布工(二车间)、缝纫工岗位的8h等效声级超过卫生限值85dB(A),建议企业在无法更换现有设备的情况下,加强对圆形织布机、缝纫机及排风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建议在现场增设隔音监控室,并对监控室门、窗采取隔离密闭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织布工(一车间)、织布工(二车间)、缝纫工岗位从业人员应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应离开噪声环境,以缓解听觉疲劳。此外,合理组织工作时间,采用轮换作业方式。缩短每班从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以达到有效防护作用。在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配置及佩戴预防建议;
(2)对生产场所现有排风扇、风机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应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及保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防护效果的有效性,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
(3)在维修作业时,为了降低清洗剂的挥发力度,车间内温度不能太高,应安装空调保持恒温。在使用清洗剂的过程中,尽量盖好盖子,防止挥发。沾有清洗剂的布碎要妥善处理,尽可能减少它的挥发度。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建议
(1)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认真履行,使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2)认真抓好对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加强作业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等的培训,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加强健康监护的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6】第48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安监总局令 第47号)的规定,积极开展本单位员工的劳动保护健康监护工作,及时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健康检查,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人员从事用人单位职业禁忌岗位作业,对体检发现相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给予进一步复查诊断,并对明确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建立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同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劳动者不得在毒物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
3)个体防护建议措施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要求,为接触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印刷工配发适宜的防静电工作服。当印刷工人接触苯、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浓度超标不大于10倍,使用送风或自吸过滤半面罩;使用防毒口罩时如有不适,及时向厂方反应,要求更换。
4)应急救援建议措施
建立应急物资维护检查管理台账,做好应急物资的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应急物资有效。
5)其它建议
(1)对外协作业单位的选择上,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6】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年安监总局令 第48号)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单位及评价人员资质有效。评价依据、编制
格式等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 4270-2015相关要求。
2、评价内容全面,工程分析基本可行,职业病危害
因素识别、结论基本正确及建议措施基本可行。
3、评价单位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对评价报告书修改完善
结论:
修改完善经专家组认可签字后给予通过。